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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研室主任 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2  返回上页

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

为充分发挥教研室主任在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校教研室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将按学期对各院部教研室主任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承担教研室管理与教学管理工作的教研室主任。

二、考核内容

1、教研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与总结情况;2、制度落实情况;3、教研活动组织情况;4、教学文件制定情况;5、课程建设情况;6、教学观摩研讨工作情况;7、教学评价与考核情况;8、承担升学或其他教学工作情况;9、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情况;10、产教融合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与要求

1、第一阶段:教研室评。各教研室组织至少5名教师进行自评。并结合考核内容填写《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计算平均值。表格原件随汇总表一同报教务处。

2、第二阶段: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对教研室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等考核材料,于2022年7月1日前交教务处。

3、第三阶段:教务处汇总考核材料,会同人事处、产学研工作处、质量处等部门,根据教研室工作取得的成绩,评选出三名工作开展突出的研室主任,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各院部按学校规定将教研室主任本学期工作量(需各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2年7月1日前报教务处汇总发放。

附件1: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公共基础教研室)

附件2: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表(专业教研室)

附件3: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