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承担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中高职排课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新修订的《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和课表的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制定课表及教学进程表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课表及教学进程表的要求
(一)课表制定
1.课表必须按照已审核的教学计划表进行安排,不得随意变更教学计划,未按照审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排课的,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2.课程代码按照新修订的代码要求执行(见附件),课程名称必须与相应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动。
3.原则上所有课程需进课表,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课表的教学活动需提前将教学安排到教务处备案。
4.课表中应清楚显示所有的实训周及实训地点。
5.中高职排课需遵循上午1-2节、周五5-6节不得空堂或安排自习,上午1-2节不得排体育课的原则,因客观原因无法满足以上排课的要求的,请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6.周二7-8节预留学生活动时间,周四下午5-8节预留教师学习时间,这两个时间段不安排课程。
7.课表定稿后,周一到周五1-6节期间有空白处,各学院需安排自习,并于开课前将打印好的课表(包括实训环节)在教室中及教室外墙处张贴。
8.所有流动教室、机房、实训室(基地)均要有相应的教室课表公布在教室外的墙上,以便巡查时使用。
(二)教学进程表制定
1.教学进程表中的实训安排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实训安排。
2.教学进程表应该包含所有的在校班级,进程表代码标注规范,不留空白信息。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排课表不得以“打招呼”的形式,限定安排固定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安排在特定时间段,需向部门负责人书面报告,并报教务处备案。
2.新学期学生在新校区、广州路校区(高职20级和21级两年制班级)两个校区上课,尽量将老师安排在同一校区上课,若实在没有办法安排在同一校区上课,要考虑新校区与广州路校区的距离,不得在同一个半天将老师安排在两个校区上课。
二、具体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截止时间 | 备注 |
1 | 中高职老生计划进系统 | 2022年7月25日 | |
2 | 中高职老生课表及教学进程表 | 2022年8月10日 | |
3 | 中高职新生计划制定(电子档) | 2022年7月11日 | |
4 | 中高职新生计划进系统 | 2022年8月20日 | |
5 | 中高职新生课表及教学进程表 | 2022年9月10日 | |
6 | 中高职教材征订计划(包括新生、老生) | 2022年7月11日 |
请各教学单位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以免影响学校总课表和教学进程表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