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4年)》要求,组织各教学部门对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25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认真做好各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附件1)。
二、修订范围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范围是2024级、2025级高职专业群、一般专业、专项培养项目(含现场工程师、PCB联合产业学院、订单班、3+2联合培养专业)等类别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领导,切实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政策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职兴城”的办学理念,校党委成立由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2024-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红霞
副组长:禹爱民、邱治国、汪丽华、陈彪彪
成 员: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语委办、质量处)、职业教育研究院、发展规划处、产教融合与产学研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武装部)、团委、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组织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二)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主要任务 |
5月22日 | 各专业调研并完成培养方案初稿 | 各学院成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优秀骨干教师等为成员,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修订工作。 各学院对各专业至少调研3所国家双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培养方案,科学研判相关行业发展趋势,深入了解行业企业人才培养需求,广泛听取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毕业校友、教师及在校学生的意见建议,总结分析以往培养方案实施成效,明确专业2024级-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思路与重点,形成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和2024-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初稿报教务处。 |
5月23日—28日 | 组织论证 |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论证,论证组中应至少包括3名来自校外同类专业的教授、教育领域专家和行业专家,以及2名已毕业或大四年级学生代表。论证意见需形成书面材料。 |
6月3日 —13日 | 教务处形式审查 | 教务处组织教指委专家对各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形式审查,并将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
6月16日—20日 | 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组织评选优秀人才培养方案。 | 教务处组织教指委对各专业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查,评选优秀人才培养方案。 |
6月23日—27日 | 提交党委会审议
| 教务处将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校党委会进行审定。 |
7月1日 —4日 | 录入教务系统,在学校网站上网公开。 | 组织各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上传到公示网站,完成纸质印刷。 |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理清专业群建设思路,发挥专业群内课程、教师、基地等共建共享的作用,加强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实训条件的整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好人员、安排好计划、掌握好进程,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好此项工作。
3.各二级学院要组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院长、副院长要亲自担任修订领导工作,组织学院团队认真审核,把好质量关。
附件1: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关于202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
附件2:2025年新修(制)订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