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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聘2025年普通高考监考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返回上页

各院部: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关于选聘 2025 年普通高考监考教师工作的通知》(黄招考〔2025〕11号)的要求,我校需选聘44名教师参与2025年普通高考监考。现将选聘2025年普通高考监考教师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思想觉悟高,坚持原则,纪律性强,不弄虚作假;

 2.熟悉监考业务,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有吃苦精神;

 4.认真遵守高考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对待考生,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5.以在编在岗的教师为主,高考监考经验丰富的教师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22级技能高考班的班主任及本学期任课教师不得参与高考监考工作; 

 2.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不得参与高考监考工作;

 3.曾在学校期末考试监考中被通报,责任心不强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选聘的组织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高考监考的选聘工作,根据各学院参加技能高考人数以及各学院在编教师的数量综合考虑,需承担高考监考的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在编在职人数

名额

1

工业互联网学院

37

6

3

3

2

智能制造学院

63

10

5

5

3

电子信息学院

33

5

3

2

4

智慧交通学院

27

5

3

2

5

数智商贸学院

19

3

1

2

6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21

3

2

1

7

健康与教育学院

20

3

1

2

8

公共课部

27

5

2

3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

2

1

1

10

教务处

11

2

1

1

合计

44

22

22



 各院部要按照高考监考教师的选聘条件,认真组织报名监考的工作,严格把关。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将分别组织监考员进行网上学习考核、在线考务知识测试,各院部务必确保监考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并将选聘的参加监考的名单盖章(完成附件2)及《湖北省普通高考监考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于4月24日下班前报到章桂旻老师。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参加高考监考的教师要严格遵守高考监考规范和纪律要求,履职尽责,圆满完成监考任务。

2.承担高考监考的教师,除考试院给予的补贴外,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3.监考教师如迟到、打瞌睡等违反高考监考要求,受到考点通报批评的,取消学校的监考补贴,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所在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附件:1、湖北省普通高考监考教师登记表

          2、2025年监考员信息汇总表(见群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