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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培育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4  返回上页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培育项目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培育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到期需开展结题验收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培育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院(部)自查。院(部)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采取答辩的形式检查项目建设情况,答辩形式不限。要求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完成申报书中的任务和目标,是否达成预期成果。

(二)学校审核。教务处根据项目提交的材料审核各项目完成情况,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建设的课程,应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终止课程建设项目的处理。

(三)公布结果。学校审核结束后,教务处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对于非特殊原因申请终止及二次延期的项目,学校给予终止项目处理,并且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主持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三、验收要求

(一)准备材料

  1.一份新修订的课程标准。课程标准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课程标准要制定本课程思政目标矩阵图(附件4)。新课程标准应在本课程原课程标准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一套新课件、新教案。根据上述新课程标准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新课件、新教案。

  3.建设网上教学资源。制作不少于10个教学微视频,微视频应紧扣“课程思政”主题。

  4.录制一节示范课:示范视频课为45分钟,主讲教师须为课程负责人,提供一份与视频对应的教学设计(约3000字)及教学演示PPT.

  5.一套典型教学案例材料。撰写不少于5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


(二)提交材料

  每门课程均需提交上述材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者,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造假、与课程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课程建设成果的,验收不予通过。

  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各课程由所在单位检查验收。

  2.院部验收后将结题的资料扫描件(PDF版)提交。

  四、工作安排

  请各院部于11月28日前完成院部自查,并组织课程负责团队提交验收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梦婧,18672029686

 

  附件:1.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名单

            2.课程思政示范课院部验收情况汇总表

            3.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