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工程职发[2022]24号)文件要求,全面做好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的组织、管理、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注重岗位实习过程教学与学生人生安全管理,提升岗位实习质量,现将做好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实习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为岗位实习阶段。
二、制定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22〕1号)、《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鄂工程职发〔2022〕24号)等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需制定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包含实习目标、实习安排、实习要求、实习保障措施、实习成绩的认定等方面内容。
三、强化实习跟踪管理
( 一)健全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10条岗位实习
工作程序,做实做细做优学生岗位实习工作。
(二)落实实习单位
1.11月1日-11月30日时间段内开展实习单位推荐工作,暂定于11月12日举行大型企业校园双选会(具体时间由招生就业处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可在此时间段内做好学生的实习推荐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学生实习单位落实工作。具体的安排见招生就业处相关通知,原则上没有落实实习单位的不得离校。
2.二级学院安排学生实习推荐工作尽量不要影响正常上课,如无法避免需提前到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发布调停课通知。
3.二级学院应积极安排已组建的订单班、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进企业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同时积极拓展本省、本市重点企业作为学生的岗位实习企业,所有推荐的实习单位需报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核备案。
4.自联实习单位学生,离校前需提交《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自联岗位实习申请表》(附件5),并在实习前将实习三方协议提交所在二级学院,未满18周岁学生需要有监护人签字。学生自联实习,要求在实习开始的统一时间进行,一般不得提前离校。同时,也必须在学校岗位实习管理平台每日签到、提交周报、总结、实习鉴定表等相关资料。
5.二级学院、学生、企业需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协议到教务处领取)。
6.各二级学院11月20日前向保卫处提供《学生实习责任险信息表》(附件2),由保卫处统一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
7.做好集中赴省外实习备案工作,完成附件14《湖北省职业院校集中赴外省实习备案表》。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告知学生教学实习、岗位实习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适应企业要求的必经过程,各二级学院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各班级需召开主题班会,宣讲实习要求、安全常识、防诈骗知识、实习平台的使用方法、实习考核方式等内容。
同时,各二级学院要配合校团委完成SYB创业培训、动员学生在离校前完成技能等级鉴定工作(由继续教育处统筹)。
(四)实习平台的使用与管理
我校将继续依托“云实习助理平台”对学生的岗位实习进行跟踪管理相关要求如下:
1.实习平台
“云实习助理平台”网址为:https://www.cdvisor.com:8443/,微信小程序名称为:云实习助理。通过实习平台进行实时管理,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在实习前、实习中和实习后的综合运用,请各二级学院做好云实习助理平台校内指导老师及实习学生的使用培训工作。二级学院 每月需按照附件3的表格要求,从实习云助理平台导出数据,经承担跟踪 管理任务的专任教师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实习跟踪管理月报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依托云实习助理平台每月对各二级学院实习情况进行通报(如附件4所示)。
2.实习相关人员要求
各二级学院管理员做实习计划,具体操作见附件10《岗位实习管理平台-院系管理员-操作手册》,跟踪指导教师及学生云实习助理平台绑定,按照系统的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具体相关操作见附件11《岗位实习管理平台-指导老师-操作手册》及附件12《岗位实习管理平台-学生-操作手册》
3.实习考勤要求
学生需要在“云实习助理”里每天签到;实习指导教师需每周登录不少于1次,对学生进行指导及处理平台里的相关事宜,并填写指导日志不少于1次。
4.实习日志要求
学生进行网上实习申请,每月在网上必须更新2篇周报,总共不少于12篇周报。实习周报字数不少于300字。
5.实习总结要求
在实习结束后,学生上传一份岗位实习总结(字数不少于800字)和 企业鉴定表。注意每个学生必须在完成12篇以上周报并由专业指导教师批 改后才能上传实习总结和企业鉴定表(企业盖章打分后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
6.实习服务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
教师用户名:教工号
学生用户名:学号(例:201106010001)
教师初始密码:Aa加上教师工号
学生初始密码:Aa加上学生学号
验证码统一:hbgc
(五)实习成绩管理
岗位实习采取过程考核方法。校企双方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岗位实习 成绩鉴定项目》进行打分,由专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岗位实习日志和岗位实习总结进行评定,由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岗位实习成绩评定。以学生2024年12月-2025年6月的实习表现作为岗位实习成绩,评定方式为:实习周报20%+实习总结20%+签到10%+企业鉴定成绩50%。实习周报、总结报告、企业鉴定表等资料必须在2024年6月1日前上传至云实习助理平台。专业指导教师需于2025年6月5日前将学生岗位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四、实习跟踪管理的专任教师工作量核算原则
每个班级均安排教师对岗位实习进行跟踪管理。承接实习跟踪管理的 教师实习津贴将与实习管理质量挂钩,教务处按考核总量将课时打包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对教师考核后进行发放。
考核量化原则为:
指导教师实习跟踪津贴=原实习跟踪津贴*(日志实际批阅量/日志应批阅量)
备注:如果学生实提交日志数大于学生应提交日志数的,学生实提交 日志数和指导教师的日志应批阅量按学生应提交日志数计算。如果指导教 师的日志实批阅量大于学生应提交日志数的,指导教师的日志实批阅量按学生应提交日志数计算。
五、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的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实施方案请于11月25日前交教务处卢伟老师审核并存档,请各学院按照附件1《学生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模板)》格式填写。
附件1:《学生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2:《学生实习责任险信息表》
附件3:《实习跟踪管理月报表》
附件4:《实习跟踪管理通报表》
附件5:《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自联岗位申请表》
附件6:《岗位实习教师实习津贴分配方案》
附件7: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
附件8:鄂教职成〔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9:鄂工程职发〔2022〕24号-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0:《岗位实习管理平台-院系管理员-操作手册》
附件11:《岗位实习管理平台-指导老师-操作手册》
附件12:《岗位实习管理平台-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13:《学生实习鉴定表》
附件14:《湖北省职业院校集中赴外省实习备案表》(附件见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