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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课时统计、审核及课时费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返回上页

各教学院部:

为了优化课时管理,增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力,避免课程实际授课学时量的随意性,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课时统计、审核及课时费发放将做以下调整:

1.各院部严格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各课程规定的总学时学分,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总课时做计划,进系统,以培养方案中该课程总学时为计算封顶学时。以课程总学时做参考合理安排周学时及实际教学周数。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将课程冲掉了,则任课教师自行找时间补课并向所在院部办理调停课手续,任课教师根据实际上课时间填写授课日志。

2.教学日志改由任课教师以班级为单位来填写教学日志(见附件1),不可同一门课程不同班级混填在一起。每一次授课的日志由班级学习委员签字后方有效,学生签字不可由教师或其他人代签。

3.各院部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必须明确每门课程的总学时,来统筹计算该教师学期课时总量、超额课时量,超课时费按月平均发放(例如:2024年秋季王老师担任6个班数学课,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学课学时为48学时,则该教师学期总课时量为:48×6=288学时,假如任务课时量为:144,则超额工作量为:288-144=144。2024秋季有9、10、11、12月,按4个月分配,每月平均超课时量为36课时,则2024年9、10、11三个月的月底按36课时发放课时费,2024年12月则根据核算的实际授课学时发放剩余的课时费)。

4.各院部在学期初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时,同步上报教师课酬发放表(见附件2),计算学期总课时量、超额课时量,月平均超额课时费,经院部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教务处朱文文老师。

5.各院部负责课时审核的教学秘书须严格按照学校放假安排、统一调停课通知及教师个人调停课、学生签字等手续来审核实际授课情况,每月审核一次教学日志,每学期核算一次学期实际授课总学时。

     此通知。

附件:1.教学日志记录审核表

          2.教师课酬发放表(附件见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