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加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不断完善教学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学校第二届教学工作委员会到2023年4月届满,为了组织好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换届,根据《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的文件要求,对换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等文件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以职兴城办学理念,推进专业建设及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学校内涵发展贡献力量,为实现新时代黄石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
二、换届安排
(一)根据章程即日起免去第二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职务。
(二)推荐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任职条件
(1)教指委委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深刻理解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2)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应由有较强的教学与教研能力,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内涵质量建设经验,能够秉公办事,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3)根据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结合各院部的实际情,教指委名额分配如下表:
教学单位 | 名额(人) | 教学单位 | 名额(人) |
工业互联网学院 | 3 |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 2 |
智能制造学院 | 3 | 教育学院 | 1 |
电子信息学院 | 2 | 医卫学院 | 1 |
交通与物流学院 | 2 | 公共课部 | 1 |
经贸与管理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推荐流程
(1)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提名教学指导委员委员候选人,组织全体专任教师的民主测评并公示,由党政联席审议后提交教指委秘书处。
(2)秘书处审核各教学单位推荐名单,公示后提请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颁发聘书。
三、材料报送
各院部应认真做好人员推荐工作,于12月29日前将《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推荐委员信息表》(附件)电子档和纸质档(盖院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熊博昌老师,电话:15907232103。
附件: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推荐委员信息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