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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关于21级三年制及22级两年制学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返回上页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二次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范围

21级三年制及22级两年制高职生:入学以来所有不及格成绩(除劳动教育、行为规范及入学教育)

二、考试组织

1.高职公共基础课及专业课(含实训课)补考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补考时间:11月6日至11月17日。高职体育和音乐、高职形势与政策和思政课实践教学(思政实践课)、公选课(毕业要求为三年制4门及格,两年制2门及格)均是以论文方式补考,论文必须用试卷专用纸完成书写。

2.请各学院将参加高职补考的考生名单及科目从强智系统导出,并负责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补考,考试时要求学生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束时将学生签到表复印件提交教务处备查。

4.各学院请于2023年11月6日之前将补考安排表、巡查安排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1)提交给教务处,并通知本院学生参加考试。

5.补考试卷及实训课题试卷由各学院负责印制,各学院提交《补考制卷清单》(见附件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

6.《入学教育》课程补考根据学工的要求同秋季学期新生入学教育考试一起进行(由学工组织),需要将名单提交学工。

三、成绩录入

各院部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将补考成绩录入系统,并提交补考成绩复印件于教务处。

四、考试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补考,通知每位应该参加考试的学生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严禁替考,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单人单坐,两人间至少一个空位,考试前提交手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过时将不再安排考试。

3.各二级学院要对补考考场认真布置,保持考场卫生,清理桌面所有物品,相邻考生间隔一定距离。学院要对承担监考任务的老师组织考务培训,要求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组织考生签到,维持考场秩序,不得做监考无关的事(如手机、改作业等)

4.补考结束后,公共课程的补考试卷及论文于11月17日前提交教务处,11月20日教务处将其分发相关部门。

五、试卷归档

各院部按照试卷整理的要求,负责补考试卷的归档,方便学生查阅成绩。

 

附件:1.补考安排表(模板)

      2.补考制卷清单


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