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关于选聘2023年普通高考监考教师工作的通知》(黄招考〔2023〕13号)的要求,我校需选聘34名2023年普通高考监考老师。现将选聘2023年普通高考监考教师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思想觉悟高,坚持原则,纪律性强,不弄虚作假;
2.熟悉监考业务,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有吃苦精神;
4.认真遵守高考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对待考生,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5.以在编在岗的教师为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20级技能高考班班主任及本学期的任课教师不得参与高考组考工作;
2.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不得参与高考组考工作;
3.在学校期末考试监考中通报的,责任心不强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选聘的组织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高考监考的选聘工作,根据各学院参加技能高考人数以及各学院在编教师的数量综合考虑,需承担高考监考的名额分配如下:
院部 | 名额 |
智能制造学院 | 8 |
电子信息学院 | 3 |
经贸与管理学院 | 3 |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 3 |
交通与物流学院 | 3 |
工业互联网学院 | 5 |
教育学院 | 2 |
医卫学院 | 2 |
公共课部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教务处 | 1 |
合 计 | 34 |
各院部要按照高考监考教师的选聘条件,认真组织报名监考的工作,严格把关。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将分别组织监考员进行网上学习考核、在线考务知识测试,各院部务必确保监考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重要信息准确无误,并将选聘的参加监考的名单盖章(完成附件2)及《湖北省普通高考监考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于5月7日下班前报到章桂旻老师。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参加高考监考的教师要严格遵守高考监考规范和纪律要求,履职尽责,圆满完成监考任务。
2.承担高考监考的教师,除考试院给予的补贴外,学校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3.监考教师如迟到、打瞌睡等违反高考监考要求,受到考点通报批评的,取消学校的监考补贴,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所在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附件:1、湖北省普通高考监考教师登记表
2、2023年监考员信息汇总表(模板)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