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返回上页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组织与管理工作要求、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自查的通知》(鄂教职成处函〔2023〕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实习工作自查通知如下:

1.请梳理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相关数据:毕业生所在专业、人数,其中省内实习人数、省外实习人数、学生自联实习人数、学校联系企业人数等基本情况。

2.本次重点自查2023届毕业生实习中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延长实习时间的情况。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如实报告是否有此类情况(无此类情况也需报告)。如有此类情况,须报告以下内容:涉及的毕业生所在专业、人数情况;涉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实习安排,实习类型、性质、内容、地点、实习公司、实习时间、组织过程等具体情况;实习时间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是否影响到毕业生毕业时间延期情形;二级学院对该实习的跟踪管理、已作的相关处理处置情况,以及对照问题的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情况。

3.涉及跨省实习的,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职业院校集中赴外省实习信息备案的通知》(鄂教职成处函〔2022〕32号)定期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向省教育厅进行备案。

4.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以及《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鄂工程职发〔2022〕24号)文件要求,健全实习期间学生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加强学生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老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并做好学生思想引导、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各二级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严格做好学生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特别要加强对高危行业、特殊行业、医护行业学生的实习安全管理。要落实实习学生的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实现学生实习保险全覆盖,加强师生实习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5.二级学院要完善实习风险防范管控机制,全面梳理、排 查学生实习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修订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预案,把学生实习风险降至最低。

各二级学院开展自查的情况,于4月24日17:00前以报告方式报到教务处何威老师处。          


 

 

教务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