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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返回上页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要求,组织各教学部门对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认真做好各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办学方向,树立“以职兴城”的办学理念,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六个一”深化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优化人才培养生态,细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使得职业教育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2. 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依据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主要包括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职业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论证,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流程,规范人才培养方案体例格式,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管理。

3. 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基本规律、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学历证书与职业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推动人才递进培养。

4. 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运用成果导向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理念和开发方法,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教师、学生(含毕业学生)、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人才培养方案相对稳定性的关系,在保持核心课程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专业课程的设置或具体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领导,切实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政策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践行“以职兴城”的办学理念,校党委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挂帅领头组成的2022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22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海平

副组长:郭少军、汪丽华、陈彪彪

成  员: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语委办)、发展规划处(质量办)、产教融合与产学研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武装部)、团委、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组织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参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表述,结合高职专业定位和专业发展特色,准确定位专业培养目标。深入研究和确定素质、知识、能力要求,特别是核心能力、核心素养要求,明确人才培养规格。促进五育协同发展,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相互融通、相互促进、协同育人的进程。

(二)完善思政课程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思政课最新版教材。

高职三年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创业与就业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必修课程按48个课时,3个学分设置,《思想道德与法治》必修课程按48课时,3个学分设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必修课程按照32个课时,2个学分设置;《形势与政策》必修课程按照4学时*4学期,1个学分设置;《心理健康》必修课按照32-36课时,2个学分设置;《创业与就业教育》必修课程按照32-36学时,2个学分设置。

(三)规范课程整体设置。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强化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课程设置之间的联系,将培养规格分解落实到课程设置之中。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其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军事理论与训练等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职业应用数学、职业通识英语、大学人文基础、美育列为选定选修课。

专业(技能)课程设置在贯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顶层互选”设置原则,采用“平台+模块”课程结构,深化课程之间融合,加强对专业技术技能接续递进的培养力度,体现对专业培养规格的支撑。

“平台”为人才全面发展和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扎实的基础,“模块”为更好的适应社会需求服务,也为学生自主构建知识、能力体系,提供较大选择空间。

(1)专业群课程平台:主要指面向专业群开设的通用课程,是为了学好群内专业课程所必须开设的基础理论或实践课程,各专业依据自身特点进行确定,课程数原则上不少于5门。

(2)专业核心课程平台:主要指面向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的必修的理论和实践课程,课程数原则上6-8门。

(3)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主要指面向就业岗位,增强学生专业适应性和个性培养而设置的课程,方向数控制在1-3个,每个方向的课程一般为3-5门。

(4)集中实践课程:主要包括课程设计、实验实训、职业考证、毕业设计(论文)、岗位实习等。

(5)选修课模块:该模块主要由公共选修、专业拓展选修两部分组成。公共选修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国文化等课程。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专业拓展选修是为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而设立的具有专业特色、行业特点的课程。

(6)素质拓展模块: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鼓励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活动,取得的成绩可折算为一定学分。

(四)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的50%以上。探索开展公共基础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大力推进专业课程理实一体化、项目化实施,积极推行认知实习、岗位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各专业每学期均应安排1周以上集中实践课程,在第一学期安排学生进行专业认识实习,在最后学期安排生产性岗位实习。强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积极推进现代化学徒制,使学生在基于真实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工作过程中学习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

按照培养学生基础技能、专业技能、综合与创新能力的三个层次强化专业实践教学。基础技能主要通过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掌握基本、必须的专业理论知识,并初步掌握基本技能,同时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严谨的科学态度。专业技能主要通过课程综合实训、专业综合实训等专项专业技能训练形式的集中实践环节,让学生熟练掌握专业所需的技能。综合技能主要通过专业岗位综合实训、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等形式,突出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创造性、探索性思维,提高学生适应岗位迁移变化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鼓励采用产品(作品)形式实施与显现。

(五)落实“1+X”证书制度。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1+X”证书制度实施要求,列入试点的专业均应融入“1+X”证书内容,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尚未覆盖的专业领域,人社部门或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等级鉴定标准和证书的,原则上对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参加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国家没有确定或已经取消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的专业,应根据五年制高职专业特点和水平,设置职业技能考核,或选择参加社会专业团体确定的职业技能证书考核。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专业引进国内国际知名技术技能证书的教学和考核。

(六)合理安排学时与学分。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总学分160分左右。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10%。规范实施“2.5+0.5”培养模式,顶岗实习时间除医护类专业外一般为6个月。

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周学时一般在24-28学时。入学教育和军训可安排在第一学期初开设,计入实践课时。

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原则上按16学时计1学分。军训、入学教育、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教育)等,1周计30学时,1学分。

(七)严格毕业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进行重修重考或结业、肄业,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各专业在毕业要求中,原则上至少应规定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考核项目,列出具体的证书名称、级别和发证单位等要求。

四、具体要求

(一)课程类别

1.按课程类型分为:A(纯理论课)、B(理论+实践课)、 C(纯实践课),理实一体化课程归属B类课程。

2.按课程属性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技术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技能训练课程)、拓展课程。

3.按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

(二)学段安排

根据专业特点、教学内容、组织教学和教学资源等方面需要,探索多学期、分段式的教学组织模式。即前、后半学期先后实施不同课程教学,亦可对某课程在几周时间内集中教学。

(三)学时安排

1.整周安排实训、实习教学每周按28学时计,整周开设的理实一体课程按照实际学时计算,理论、实践课时各计一半,但一周最多不超过28学时。

2.课程总课时、周课时和教学周数要相互匹配。

3.考虑教学周数影响,相关课程的课时根据开课学期的教学周数可以有1~2周浮动。

(四)学分计算与分配

1.设有专业毕业设计(综合实训)的,统一安排在第五学期顶岗实习前6周,每周计1学分,共计6学分。

2.各专业顶岗实习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1~15日,15日后逐步停课。顶岗实习计16周,16学分。必须明确顶岗实习的内容及目标要求,明确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过程管理及最终考核要求。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成绩由企业和各学院共同评价。

3.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完成4门通识选修课。每门课计1学分,面授课程安排在第二、三、四学期,网络课程不限学期。

4.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于在校期间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技能证书、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并取得奖项,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各种发明专利、公开发表各类论文的学生,按学院相关规定计算学分。

(五)关于部分课程的安排。由于部分课程限于场地、师资等因素,需不同专业分学期开设,具体分配如下,各专业制订人培方案时,请务必按此安排。

课程名称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现代信息技术

工业互联网学院、交通与物流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各专业

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经贸与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医卫学院

高等数学

工科类专业开设

工科类专业开设

大学人文素养

文科类专业开设

文科类专业开设

钳工实训

全校中职、技校专业

相关高职专业开设

车工实训

相关高职专业开设

全校中职、技校专业

数控实训

相关高职专业开设

全校中职、技校专业

电工电子实训

电子信息学院

其他开设专业(高职)

劳动教育

/

全校高职、中职、技校专业

(每周2节课)

安全教育

全校高职、中职、技校专业

(每周2节课)


心理健康

全校高职专业(网络课)

全体技校专业(线下课)

就业指导

全校高职专业第五学期开设


××考证培训

(已进行课证融通的专业不必专设)

高职第五学期开设(不经过继教处办理的等级证,开设学期可自行调整,一般放在四或五学期)

中职第四学期开设(不经过学校办理的等级证,开设学期可自行调整)

(六)关于通识必修课课程的名称、总学时数、周学时数及课程编码应保持一致,执行中不得随意改动。通过网络课程或专题讲座形式授课的课程,不参与系统排课,由教研室结合教育培养目标安排课表,报教务处统一发放,网学课程不占课堂教学时间,统计周学时可不计入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参考

学分

考核

方式

教学学时

学期周学时及周数分配








教学学时









理论

教学

实践教学

20

20

20

20

20

20







1

G1900027/

G1900L001

军事军训

C

2

考查

60

0

60

2W






2

G1900017/

G1900L002 

军事理论

A

2

考查

36

36





M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B

3

考查

48

32

16

2*16






4

G2700015/

G2700L007

 

思想道德与法治

B

3

考查

48

32

16


2*16





5

G2700002/

G2700L002

毛中特概论

B

2

考查

32

28

4



2*16




6

G2700003/

G2700L003

形势与政策

B

1

考查

64

16

48

M+讲座






7

G1900001/

G1900L011

体育与健康Ⅰ

B

4

考查

60

30

30

4*16


线上安排2学时,线下2学时




8

G1900002/

G1900L012

体育与健康Ⅱ

B

4

考查

64

34

30


4*16





9

G1900003/

G1900L003

职业通识英语Ⅰ

B

3

考试

48

48


4*16


1.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如开设专业英语,可只开设1个学期。

2.课程标准可根据不同层次学生调整,菁英班增强专升本的辅导。




10

G1900004/

G1900L004

职业通识英语Ⅱ

B

3

考试

48

48



4*16





11

G1900005

职业应用数学Ⅰ

A

3

考试

48

48


4*16


工科类专业开设两学期或文科类专业开设两学期




12

G1900006

职业应用数学Ⅱ

A

3

考试

48

48



4*16





13

G1900007/

G1900L005

大学人文基础Ⅰ

A

1.5

考查

24

24


2*16






14

G1900010/

G1900L006

大学人文基础Ⅱ

A

1.5

考查

24

24



2*16





15

G4400002/

G4400L001

现代信息技术

B

3

考查

64

32

32

M 2*16

上机2*16

(按专业只安排

第1或2学期)





16

G1900020/

G1900L007

大学生心理健康

B

1

考查

16

16


M






17

G1900019/

G1900L008

职业生涯规划

A

2

考查

32

32




M




18

G1900021/

G1900L009

大学生就业指导

A

1

考查

12

12





M



19

G1900018/

G1900L010

大学生创业基础

A

2

考查

36

36



M





20


美育

(美术欣赏/音乐欣赏)

B

1

考查

32



2*8(4个学院上学期)

2*8(4个学院下学期)

开课内容主要围绕音乐欣赏、美术欣赏等。由公共课部承担。

 




21


入学教育

A

1

考查

/

/

/

开设


由学工处承担,不安排周课时




22


第二课堂

C

8

考查

/



开设5学期


由团委承担




23


学生行为规范

C

4

考查

/



开设4学期


由学工处承担




24


劳动教育

C

4

考查

/



开设4学期


由学工处承担




25


学生成长档案

C

1

考查

/



第6学期


由学工处承担




小     计

/

填此

/

填此

填此

填此

填此

填此

填此

填此

填此

填此



说明:课程代码中含“L”为两年制课程。


(七)课程名称及代码。各专业的课程名称(包括专业技能实训)出现在不同表格时应统一、完整,不得前后不一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主要内容(即课程描述)应简明扼要、规范,并体现该课程学习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专业核心课程用“★”标注,课证融通、课赛融通的课程用“●”标注,同时填写“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变化情况一览表”。

(八)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各专业、院部之间要相互沟通、注意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尽可能使各学期实训室负荷均衡。

四、注意事项

1.202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参照2021级培养方案修改,但要及时更新,按新模板要求执行。各二级学院经认真调研论证后,对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可做适当增删或调整,总原则保持不变;对通识必修课根据各专业需要适当调整,总原则保持不变,但要写出具体调整说明,以便学校统筹调整安排。

2.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培训工作会议,解读制订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总体课程架构。

3.各二级学院必须明确一名院长或副院长作为人培方案制(修)订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成立各专业制(修)订团队,各专业制(订)团队成员应包括学院主要负责人、专业带头人、教研室负责人、骨干教师、学管干事、辅导员、公共课教师、思政课教师等,明确各自的职责与分工,督促工作保质完成;各专业带头(负责)人是人培方案制(修)订的直接责任人,方案不得出现内容、文字、逻辑、数据上的错误。人培方案的制(修)订质量,将作为各学院、专业带头(负责)人的工作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团队应以严谨负责态度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对每一课程设置、课程名称、每一课程学时安排等务必仔细斟酌,做到科学合理。

5.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人培方案(附件4)完成论证及二级学院初审,于2022年11月30日之前提交教务处熊博昌老师。同时提交修改后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链》(附件5)、《2020级、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异动情况》(附件6),文件提交要求:建立学院名称+人培方案文件夹、学院名称+人培目标链、学院名称+人培方案异动文件夹,文档名称分别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人培目标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异动表,所有文档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要求

(一)文档要求

请严格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格式编写,不要随意调整或删减栏目,但课程模块可按专业所需进行设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用word格式,正文用小四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4磅(表格内文字五号或小五可适当调整)。在正文中,每段首行缩进2字符,数字,年份不能回行。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正文中,如出现多级标题,标题字体与正文字体相同,一级标题字体加粗。

(二)审核重点

1.文字内容语句通顺,无错别字,不得出现低级错误。

2.数据统计、计算正确,不得前后矛盾。

3.人才培养方案中“七、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是核心,其余各表与“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数据关系必须正确,要求如下。

表格

与第七表:教学计划及进程安排表关系

六、课程设置

与表7-1、7-2、7-3、7-4、7-5的课程名称、开设学期须一致

表7-7

与表7-1、7-2、7-3、7-4、7-5中的须一致

表7-8

与表7-1、7-2、7-3、7-4、7-5的课程名称、学时、课程开设学期须一致

(三)审核完成时间

时间

责任单位

内容

第一阶段:

2022年11月15日-12月15日

各专业团队

每一课程设置、课程名称、每一课程学时、学分安排等前后一致,不得出现内容、文字、逻辑、数据上的错误。

论证专家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


各专业团队

按专家建议修改,并再次审核


各二级学院

保证培养方案框架、课程名称、课程代码(非新增课程)、开课学期、开课学时、各类汇总学时、比例等无差错


第二阶段:

2022年12月16日-12月26日

公共课部

马院

审核所有公共课程(含心理健康、就业创业等)开设情况、课时汇总、比例等

教务处

按原则意见审核模板、课程开设等关键点


教指委

按原则意见审核


第三阶段:

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6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改

公共课部

马院

根据提出修改意见再审核


第四阶段:

2023年1月7日-1月14日

教务处

根据提出修改意见再审核

教指委

终审


第五阶段:

2023年1月15日-1月20日

教务处

提交党委会审议公布

附件:1.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

2.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南

3.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备案专业及方向

4.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5.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链(2021)(需各学院进行修改)

6.2020级、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异动情况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见专业负责人群共享文件)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见专业负责人群共享文件)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