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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九届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返回上页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是高校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最具有标志性的成果。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及《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为了打造能够冲击国家级奖励的优秀成果,经研究,决定启动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第九届省级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