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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毕业生学业成绩审核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31  返回上页

毕业生学业成绩审核是保证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环节,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为了规范毕业生成绩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毕业生成绩审核条件,特对我校毕业生成绩审核作如下规定:

一、高职毕业生成绩审核

(一)毕业生成绩审核的组织及职责

1.初审。由二级学院成立毕业成绩审核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生成绩的初审工作。

2.复审。由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初审的毕业生成绩进行复审。

(二)毕业生成绩审核范围

2020级高职毕业生及2021级两年制毕业生。

(三)毕业生成绩审核时间

2023年5月17日-5月22日各学院进行成绩审核。

(四)毕业生成绩审核的内容和标准

1.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的原则及规定

(1)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的学习,考核成绩必须及格;

(2)岗位实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实习(完成规定的实习周记及实习报告总结、企业鉴定表、签到等),并于5月12日前完成岗位实习的成绩登录;

2.具体标准及要求

(1)成绩查询:通过校园网进入教务系统,查询学生的在校学习成绩。

(2)具体标准:必修课要求全部合格,任何一门必修课不合格者,将不能毕业。如果参加培优大赛得奖的学生,可按规定凭荣誉证书到教务处充减学分。

3.充抵学分情况

2023届学生充抵学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细则》的通知(鄂工程职发〔2017〕44号)执行,需要充抵学分的学生必须填写《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2),并于5月22日前完成审核。

2023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需办理《参军学生学分抵扣申请表》,或由保卫处提供名单,于5月22日前完成。

4.成绩不合格情况

有一门及以上必修课程不及格者或未按要求学习选修课者,可发结业证。

(五)审核的程序

1.初审(5月下旬):

(1)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组织人员对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历年来的成绩(含实训、实习)等条件逐个审核;

(2)填写《毕业生学业成绩审查表》并在5月22日前提交教务处。

2.复审(5月下旬):

(1)根据各院所报的《毕业生学业成绩审查表》进行复审;

(2)向各学院反馈复审结果;

(七)毕业资料要求

1.成绩单:在5月22日之前打印本学院毕业生成绩单(学院对成绩不合格的成绩单进行筛选);

2.学生成绩单由各学院打印,原则上打印一式三份,统一加盖教务处公章后,一份给学生本人,一份由各学院交学工部统一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各学院交校档案馆(提交时间,由学校档案室另行通知)。

 

附件1:毕业生学业成绩审查表

附件2:学分置换申请表